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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0-10-23 12:33:53  作者:  点击量:

一、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随时保持台面地面清洁,排水沟保持畅通,排水沟出口处应安装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置。

二、水产品、动物性与植物性食品要分开加工,清洗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清洗池要严格分开,各类清洗水池有明显标识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四、粗加工使用的刀、墩、案板、盆、盘等用具、容器用后洗刷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达到刀无锈、墩无霉、炊事机械无污物、无异味,菜筐、菜池无污垢、无残渣。

五、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蔬菜要无虫、无杂物异物,无泥沙蔬菜应先洗后切,已发芽的土豆应挖去芽眼并削去青绿色的皮肉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六、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放食品的容器应放在台、架上,不得直接置于地面,防止食品污染。

七、粗加工的废弃物及时收集,放在坚固、不透水材料制成的容器内,废弃物存放容器应加盖密闭,外观清洁,内壁光滑;废弃物存放不积压、不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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