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关于公开遴选
合作办学单位设建校外教学点的公告
为深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质合作办学单位设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校外教学点应为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开放大学、中等专业学校以及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满三年)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类型应为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或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二)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教育服务资格。个人、非法人单位、不具备办学资质条件的机构、中介机构不得设为校外教学点。
(三)必须具备固定办学场所,具有固定的、能满足面授教学需要的教学用房,包括教室、计算机用房、实验实训室(不含办公室、会议室、教研室、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生均教学用房面积应不低于1平方米,配备符合教学、辅导要求的基础设施、教学设备等,并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四)必须建立健全教务、财务、后勤等各项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团队。
(五)校外教学点必须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管理人员(含负责人1人),且专职管理人员应为签有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
二、申报程序
(一)请符合条件且有合作办学意愿的单位,于2023年11月20日前向忻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 忻州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报名表(见附件)
2.设点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3.校外教学点的管理方案和办学风险应急预案
4.校外教学点的单位承诺书(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故意瞒报,实行一票否决)
5.其它能证明办学条件的证明材料(可附场所环境等照片)
以上申请材料均为原件盖章扫描成PDF后打包,发至忻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电子邮箱xzsyjxjyxy@163.com。
(二)学校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申请和材料,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校内专家对申请单位的背景、资质进行核查,对其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就合作办学协议、备案材料进行初步协商。
(三)根据核查、考察、评估和合作办学初步协商结果,由继续教育学院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公示无不良反馈后签署协议,逐级提交备案。
(四)报名及其他未尽事项咨询,请联系忻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张晓龙 0350-3339269,13303508833
热诚欢迎社会各界有志于教育事业的有识之士前来考察洽谈。
附件:忻州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报名表
忻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