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系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0 10:54: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忻州师范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1997年以来,我院一大批优秀教职工,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带队指导工作,为推动我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开展20年之际,学院决定评选和表彰一批20年来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带队队长及指导教师,制定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1997年至2017年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二年以上的带队队长和一年以上的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贯彻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引领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长期工作在实习支教一线。
    3、有丰富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总结和科学研究能力,并有科研成果。
    4、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带队指导期间,实习支教工作安全有序,未发生安全事故。
    5、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带队指导期间,所指导学生综合表现优秀,代课成绩优,思想行为优,获得当地学校表彰及赞誉。
    6、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带队指导期间,所在实习支教县(市、区)教育局及基层学校对其综合评价好。
    7、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带队指导期间,坚守工作岗位,出勤高,遵守工作纪律,整体形象形象良好。
    8、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带队指导期间,受到学院及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表彰。
    三、评选名额 
    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优秀指导教师名额为15-20名。
    四、评选步骤
    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优秀指导教师采取单位推荐、资格审核、综合评选、最后审定等步骤环节。
    (一)单位推荐  
    参加实习支教工作指导教师所在系和单位对照评选条件,确定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对象,历年来累计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带队队长、指导教师10人(含1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2名,10人以下的推荐1名,进行初选推荐并填写推荐表(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及事迹材料,请各单位于12月13日上午下班前报回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提交学院综合评选组进行综合评审。
    (二)审核及综合评选
    学院成立评选工作组,评选工作组成员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在评阅推荐对象的推荐材料基础上,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优秀指导教师建议名单。  
    评选工作组组成如下:
    组长: 白宝林 张美富
    副组长:张文玉 翟保平
    成员: 各系、各单位负责人,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有关人员
    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基层学校相关人员
    (三)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组审定
    对评选工作组评选出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优秀指导教师建议名单,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组经研究后确定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后予以表彰。
    五、表彰奖励
    由学院党委、行政发文表彰奖励。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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